2026年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1人)
2026年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1人)根据工作需要,区党政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辅助类服务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辅助类服务员1名),详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高新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学生;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201(可从珠海市区乘坐K3路公共汽车,在“创新发展大厦”下车)。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3)报名者本人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投资任职情况”(详见附件4)截图,存在投资任职情况的,需在入职前完成解除。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三)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招聘工作专班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人员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须明确本人在高新区工作的亲属关系,如有瞒报,一经查实,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入职材料或无法正常入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报考申请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递补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 5.入职前未解除企业任(兼)职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3:承诺书.doc.doc (12.0 KB) 附件:附件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doc.doc (16.5 KB) 附件:附件2: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doc (43.5 KB) 附件:附件4: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辅助查询.doc.doc (784 KB)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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