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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公告

2024-4-15 19: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 评论: 0

摘要: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下称华附长安学校)是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东莞市教育局、长安镇人民政府三方合作共建的一所崭新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确保2024年9月开学,根据《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下称“华附长安学校”)是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东莞市教育局、长安镇人民政府三方合作共建的一所崭新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确保2024年9月开学,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华附长安学校计划于2024年4月面向全国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55名,其中毕业生33名,社会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华附长安学校是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具体岗位要求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毕业生:2023年1月—2024年8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社会人员:是指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取得岗位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应取得岗位相应职称,并符合本方案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本科毕业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初级职称条件的,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精神,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条件的,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应教育系列职称认定或评审的可报考相应等级教师岗位;2021—2022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教师初级岗位时可暂不要求职称。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东莞市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存在违反师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有《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学校教职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1)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为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

  3.专业要求

  (1)专业相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考生的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层次的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下同)。

  ②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③考生所持教育系列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其中初级职称还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至2024年3月)。

  ④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持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

  (2)专业相近。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和《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有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要课程、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方向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4年师范毕业生;

  ③2024年毕业生且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其中符合①种情形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②和③种情形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职称要求

  教师社会人员岗位:一般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提供学科岗位(岗位对应专业)对应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报考,如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取得计算机中级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工程师等可报考。

  2022年本科毕业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初级职称条件的,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精神,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具备认定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条件的,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相应教育系列职称认定或评审的可报考相应等级教师岗位,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2021—2022年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教师初级岗位时可暂不要求职称。

  6.其他条件

  毕业生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英语等级或雅思、托福成绩(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毕业生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基本要求为二级乙等(各岗位可以适当提高,具体见《岗位表》)。报考毕业生英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相关英语证书和报考毕业生全部岗位暂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可在报考时提交承诺书,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络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21。

  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4月25日16:00;根据岗位条件报名需提交如下基本资料:

  1.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交职称证书;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以特长生专业、职称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7.考生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网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材料要求与网络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和入职过程,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将于5月6日前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长安文化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定于2024年5月12日在广州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见笔试准考证,考生2024年5月7日8:00起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育技能,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1:4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5月22日前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长安文化教育”公众号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长安文化教育”公众号公布。对于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招聘工作小组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两个环节可合并同一时段进行,也可分开进行,面试时间一般在5月25-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素质评价环节

  综合素质评价环节,除音乐、美术、体育、心理、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以实操为主外,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报考同一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和考试题目相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入围试讲环节,达标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30%计算入总成绩。

  (2)试讲环节

  试讲考试形式为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8分钟。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入围体检环节。试讲成绩按30%计算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和确定体检人员

  ①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试讲成绩×30%,总成绩不四舍五入。

  ②确定体检人员。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实际可招聘数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笔试成绩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再比较试讲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长安文化教育”公众号公示。

  (四)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的考生,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前与考生签订双方或三方就业协议,明确招聘单位和考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五)体检

  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也可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体检及其他环节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定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4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

  (三)新入职人员(毕业生)按要求参加新教师培训。

  本公告解释权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点击查看>>>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2024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社会人员)

  2.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2024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表(毕业生)

  3.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参考目录)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

  2024年4月12日

  原标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东莞长安学校2024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post_4187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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