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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南雄市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2023-8-23 20: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 评论: 0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8月23日讯: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拓展需要,决定招聘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 ...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8月23日讯: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拓展需要,决定招聘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应急救援队员3名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数量

备注

1

市应急救援大队队员

2人

提供食宿

2

全安中队队员

1人

不包食宿

  三、薪酬待遇

  1.聘用期内,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

  2.单位依法为入职者购买社保。

  四、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南雄户籍(本人、配偶或父母为南雄市户籍);

  3.18-35周岁男性(即1988年8月22日-2005年8月22日出生的);

  4.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身体健康,适应应急救援作业;

  6.退伍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优先招录;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8月22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应急管理局三楼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南雄市新城中街66号,咨询电话:0751-3839001。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南雄市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配偶户籍为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父母户籍为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父母(其中任何一人)户口本及与本人关系的相关信息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6.退伍军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核

  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评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体能测试为3000米跑、俯卧撑。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接到考核通知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市直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

  4.聘任人员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5.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南雄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

  南雄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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